外資來台設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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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個公司名稱(中/英文,英文是作為銀行匯入資金使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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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證件:香港人請給予護照影本、當地證件以及居留地址(國外地址也可),若是使用法人申請請提供法人名稱(中英文)並且須派一代表人代表公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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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地址: 提供預備在台灣營運的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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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項目選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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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人學經歷(作為撰寫投資理由及背景說明,越詳細越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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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或澳門投資者請簽屬一份香港/澳門居民聲明書 |
投審會申請投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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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申請書(僑外A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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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人資料: □外國法人(含港澳地區):(1)當地政府所核發之法人資格證明書影本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(2)外資資格聲明書及其附件(僑外A2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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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授權書正本(由公證人公證後正本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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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人護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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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身分證號基資表 (請於準備開戶當次來台後四小時於網路填寫: https://niioa.immigration.gov.tw/NIA_OnlineApply_inter/foreignApply/foreignApplyForm.action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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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大小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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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定投資額申請書(僑外C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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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入匯款通知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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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匯水單正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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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事業籌備處銀行存摺影本 |